2015浙江临海市镇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2、择岗、聘(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开展择岗。择岗按照考核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考核评价得分相同者,以历年表现情况得分高者优先;如果考核评价得分、历年表现情况得分、面试得分均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进行)。择岗结束后,办理聘(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择岗,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其他人员的择岗工作照常进行,不因此延后。
被聘(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录)用资格。如出现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核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 号)规定,拟聘(录)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
四、其他事项
大学生村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等有关规定,具体岗位择岗而定,并由镇(街道)安排继续留村任职3年(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留村任职期间,不得借调到镇(街道)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得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咨询电话:0576-85117384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酌情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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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海市部分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临海市部分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量化评分表.doc
中 共 临 海 市 委 组 织 部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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