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石阡县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3)
(三)考试
1、高层次人才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高层次人才,在现场进行面试评审,面试评审成绩为总成绩。
2、紧缺急需人才
考试实行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实行百分制,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体检
体检人员按人才岗位计划在考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如末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进行。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历成绩、现实表现、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考察为不合格:
一是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是有违纪违法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是不能按时提供考察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四是在《石阡县2015年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实施方案》发布之后,已被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
五是截止2015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个人学籍档案;
六是经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六)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招聘办”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编制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对报名符合招聘(引进)条件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在2015年7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派遣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交“县招聘办”审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引进)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员应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由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生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报考教育类考生,若在试用期满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视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正式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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