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乐安县乡(镇)水利专业技术人员高职(大专)定向培养招生3人公告
(二)定向培养学生的录取
由江西水利职业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按高职单招计划相关规定执行),按本县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以录取,考生被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考生可于2015年4月份在江西水利职业学院官方网站查询拟录取考生公示情况。
“三定向”生录取后由定向培养学生填写《2014年江西省定向培养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表》,报县水利、编办、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与定向培养学生签订《定向培养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协议书》。
(三)“三定向”学生的培养
“三定向”学生由江西水利职业学院负责培养,学制三年(在校2年,回本县实习1年)。最后一学年回到生源县,由县水利局分派到乡镇水务站生产实习。
(四)“三定向”学生的就业
1、“三定向”学生毕业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大专专业学校毕业证书,由生源所在县水利局和人社局根据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进行考核,办理聘用手续,派遣到乡镇水务站工作。未能毕业或考核不合格的“三定向”学生,自主择业。
2、被聘用的定向生在聘用单位服务时间要求在六年以上,六年内不得调入其他事业单位。不满六年自行离开聘用单位的,按协议需承担违约责任。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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