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福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100人公告(2)
四、招聘方法
(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应聘者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定于2015年4月26日全省统一举行,上午9:00-11:00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该科目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下午15:00-17:00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类别参加考试。全省共设9个考区。由设区市自考办负责安排设区市政府所在地标准化考点考试。考生可于5月16日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
⑴每个专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⑵若同一专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进入面试范围内的免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直接聘用,余下的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重新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范围内的免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直接聘用后,没有余下拟聘指标,按原专业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免面试的对象),作为该专业递补聘用人选。
⑶若网络报名后未参加笔试,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考。
⑷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没有竞争对象的考生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
⑸进入面试范围内的考生若要放弃面试,须在笔试成绩公示7天内,向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递交放弃面试申请书,将所余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
⑴招聘中学、小学岗位教师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具体面试时间、办法另行通知。
⑵招聘幼儿园岗位教师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内容为:钢琴弹奏、舞蹈表演、歌曲清唱、主题绘画(各占25分)。
3、教师考试总成绩计分办法
⑴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0×100)×70%+面试成绩×30%。
⑵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教育综合考试成绩÷150×100)×50%+面试成绩×50%。
⑶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时均保持两位小数。
4、面试组织
⑴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市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考官考前随机抽签产生,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进行岗前培训。评分办法:考官当场评分,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计算。
⑵考生面试顺序随机抽签确定。
⑶为确保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的顺利开展,福安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面试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的解释权属于福安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