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福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1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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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福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100人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学科和要求
今年我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名额为100名,具体学科和要求详见《2015年福安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人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5年普通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具体专业、要求详见《2015年福安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人员计划表》(附件)。
2、招聘条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农村教育教学工作,身体条件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或《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年龄、专业、学历、学历类别、教师资格、面向地区等其他条件均符合《2015年福安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人员计划表》(附件)的条件。
三、报名的有关事项
1.网络报名时间和网址:新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eeafj.cn)。应聘人员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3月30日8:00(系统开启)—2015年4月5日17:30(系统关闭)。
2.政策咨询服务:网络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咨询地点: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福安市阳头金沙岗64号)。咨询电话:0593-6381271。
3.笔试考务费标准: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标准执行。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4.资格初复审:(1)福安市教育局、公务员局依照招聘条件和要求,2015年3月30日—4月5日指定专人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2)新任教师应聘人选请自行下载“福安市2015年新任教师报名表”(附件),并按表中的要求,持相关材料于4月7日-4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到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往届毕业生必须持招聘岗位设置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3张;应届毕业生必须持院校开具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及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3张。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考生本人应于2015年4月20日8:00(系统开启)-4月25日17:30(系统关闭)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5、注意事项
⑴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核对本岗位的报考条件,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⑵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我市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⑶在福安市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相应专业笔试,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并经面试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
⑷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限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陕西师大共六所,不含分校或办学点)的免费师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笔试,进入面试范围内的以上毕业生,并经面试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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