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寿宁县新任教师招聘55人公告(2)
4、招聘入围成绩计算方法:按省统考笔试成绩占70%,县面试成绩占30%之和为招聘入围总成绩。
五、招聘工作有关规定
1、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等额时,该学科招聘的最低分数不低于其他同等岗位招聘的最低分数。因各种原因,中学招聘岗位有剩余名额,依次转给地理、历史、音乐学科,小学招聘岗位有剩余名额,依次转给体育、科学、美术、音乐、心理学学科。
2、新招聘教师均按聘用合同管理并实行服务期限,要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未满的不能申请调动,服务期未满五年的不得调离本县教育系统。
3、新招聘的相同岗位的教师按总分从高到低选择学校(相关岗位),除已定岗招聘之外,其余新招聘的教师充实到缺编、学科短缺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
4、招聘入围者,按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凡有不符合招聘教师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如果招聘的对象半个月内未按时到岗,则取消其招聘资格,其名额按学科给予递补。
6、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以上岗位如有空缺,可安排补充招聘。
7、寿宁生源是指①2015年4月5日前已具有寿宁县常住户口的人员,及本县生源在市内外大专及以上院校的毕业生;宁德市、福建省常住户口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② 2015年4月5日前结婚,配偶是寿宁户籍的。
8、各岗位所需的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5日(2015年应届毕业生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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