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招聘1002人公告(3)
4.幼儿园教学岗位
(1)符合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报考:
全日制普通教育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此类无职称人员在“新任教师考试”模块报名并在相应的招聘计划中选报。有职称人员在“教师委托考试”模块报名并在相应的招聘计划中选报。
(2)符合基本条件的有职称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①厦门户籍,取得幼儿园教师职称且仍在幼儿园(含早教中心)任教,年龄40周岁以下。
②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幼儿园教师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
③夫妻一方户籍在厦门,具备幼儿园教师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外地公办在岗在编幼儿教师。
④非厦门户籍,取得幼儿园教师职称且仍在幼儿园任教,年龄3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以上有职称人员在“教师委托考试”模块报名并在相应的招聘计划中选报。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8:00(系统开启)—4月5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eeafg.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选报岗位时,不直接报考具体学校,只选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然后区分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含实验教师)、小学教学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幼儿园教学岗位等类别并按所持教师资格证的学科填报。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指对报考者的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和现场审查,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
报考者均应参加现场审核。无法亲自到现场的,可委托审核,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已网上报名但未到或未通过现场审核的,其报名资格无效。
现场审核时间:2015年4月1日—4月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审核地点: 厦门五中玉屏校区(公园南路37号)
现场审核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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