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嘉兴南湖区地名办招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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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嘉兴南湖区地名办招聘2人公告
为做好南湖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推动南湖区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南湖区地名普查办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岗位合同工2名
二、招聘条件
1、 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学、地理、测绘、计算机等专业优先,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具有一定的软件知识,熟悉常用的系统和应用软件。
3、工作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刻苦耐劳,善于工作协调,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爱好地名工作。
4、嘉兴市本级户籍,年龄在23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0年3月15日至1992年3月15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3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办公室(嘉兴市中环南路370号海逸大厦西211室),联系电话:82571237转0。
3、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带身份证、户口簿及毕业证书原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复印件及个人简历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同底照片一张。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时间及有关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决定聘用的,聘用时间为两年。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参照嘉兴市南湖区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合 同工工资标准。最终聘用人员,在2015年4月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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