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海歌剧院招聘公告(4)
4、身体检查
经面试确定的拟录人员,除应届毕业生以外,将在报到工作前一个星期由招聘单位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组织进行体检。如若体检不合格者,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的人员,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5、考察
由上海歌剧院人力资源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歌剧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资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100弄10号 人力资源部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484678 传真:021-62491209
电子邮箱地址: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
监督电话:63868686*2106
上海歌剧院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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