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龙湾区街道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面向大学生村官)(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报名人员资格经区委组织部审查通过后,取得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综合考核、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满分值为100分,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对报考大学生村官本人任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着重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在岗表现、任职情况、年度考核情况、获奖情况等。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综合考核×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龙湾党建网、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相应取消招聘计划。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龙湾党建网、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后续管理及相关待遇
1、大学生村官经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应继续留村工作3年,并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首次聘期不再安排试用期,直接正式聘用。首聘期间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2、大学生村官经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薪酬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
3、大学生村官经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继续留村工作期间,按大学生村官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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