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龙湾区街道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面向大学生村官)(3)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面试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咨询电话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组织部 86966626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696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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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温州市龙湾区街道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doc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龙湾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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