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东莞市洪梅镇下属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3)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均设定60分入围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招聘管理岗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1:5,该岗位取消招聘;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以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1.笔试。
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洪梅镇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布。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5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5,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
由洪梅镇组织人事办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于指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期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高低递补其他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洪梅镇政务公开网站公示。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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