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四川德昌县中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3人公告
备考推荐:2015年四川省事业单位考试名师网络课程班
2015年3月四川德昌县中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3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5〕140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试招聘中学、幼儿园教师13名。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4个,招聘名额13名。具体岗位及学校招聘名额见附件《德昌县2015年4月公开考试招聘中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包括2015年的应届毕业生;本县在编在职人员除外)。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愿意长期从事教育事业,有从事教师职业的心理素质。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或院校证明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中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属县、乡级单位的还需县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委培、定向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5年3月2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