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绍兴市儿童福利院招聘3人公告(2)
2、考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形式:面试
3、体检、政审
(1)体检:按面试情况,并综合其他履历等因素,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经体检合格的人选由本单位进行政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视其他人员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三、待遇、管理
(1)实行劳务派遣管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2)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四、本公告由绍兴市儿童福利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田甜 联系电话:88627220
绍兴市儿童福利院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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