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恩施巴东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7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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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恩施巴东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75人公告
根据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5〕8号)精神,结合我县编制计划情况,拟专项招聘75名事业单位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计划
2015年拟专项招聘共计75名,其中:卫生事业单位48名,教育事业单位23名,其他事业单位4名,(详见附件《巴东县2015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表》)。
二、专项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巴东县2015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2015年7月后仍在读学生。
三、专项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人社部门网站发布招聘公告7个工作日以上。现场招聘时,在设定招聘现场的高校校园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方式
教育、旅游、广电事业单位采取高校现场招聘的方式进行,卫生事业单位采取高校现场招聘与县内考试专项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高校现场招聘。
(1)组织现场招聘会:在相关高校设定招聘现场,现场宣讲招聘工作政策、条件、程序,与应聘者现场对话,答疑解惑。
(2)应聘者投放个人简历:在招聘现场收取应聘者个人简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对象。
(3)组织面试:在招聘现场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评分,按得分高低确定拟聘人员。
(4)确定拟聘对象:根据各岗位测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对象。
2、县内考试专项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先采取高校现场招聘的方式进行,完不成招聘计划的纳入县内考试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按6:4比例折算后计入总成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组织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
(2)组织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包括业务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面试人数低于1:2的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才能进入体检程序。若同一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三)体检
拟聘对象由县人社局集中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核
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在学校和社会上的表现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因考生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聘对象,报州人社局备案,并在恩施州人社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六)备案及聘用管理
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按上级文件规定由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备案审批,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
四、专项招聘工作时间和院校安排
专项招聘工作实行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时间进行。本次专项招聘时间从2015年4月上旬开始,4月底结束。专项招聘现场设定在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四川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长江大学、三峡大学、湖北民族学院等院校。凡符合专项招聘条件者请关注县人社部门及上述高校校园网上发布的具体招聘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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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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