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招聘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2)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云龙示范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龙示范区管网、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云龙示范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人社局审定。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管委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731-28689703
举报监督电话:云龙示范区监察局:0731-28689617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株洲云龙示范区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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