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2)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职位1到职位2: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专业技术考试成绩×30%;
职位3到职位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通过本局网站发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相关事宜公告。
如出现录用计划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职位时,该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5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及拟录用人选。
综合成绩不满60分者不列为体检、考察及拟录用人选。
由贵州检验检疫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视情况按综合成绩高于60分者从高到低实行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贵州检验检疫局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将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向考生所在单位了解核实有关情况、查阅人事档案等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包括所提交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等,考察符合要求者予以聘用。有违法违纪行为或不良记录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视情况按综合成绩高于60分者从高到低实行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经考察符合要求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经公示没有影响聘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一年的试用期(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工资待遇
按贵州检验检疫局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被录用人员自行解决户口、住房、家属就业、子女就学等问题。
十、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我局相关招聘安排参加相关考试。
(二)考生往返路费、考试期间食宿及费用、体检费由本人自理。
(三)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联系电话有变化时应及时告知。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果社会上出现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印制的复习备考资料、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此公告
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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