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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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食品药品检验岗位工作人员82名,不良反应监测岗位工作人员2名,稽查岗位工作人员59名,共143人。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职位、职数见招聘职位表。此次招聘岗位分为管理岗和专技岗,管理岗实行行政职务序列,专技岗实行专业技术职称序列。
二、招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7日8∶00—4月11日17∶0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入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系统进行注册,提交报考申请,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jpg格式证件照片,大小不超过20KB。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考试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依据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4月 7日8:00—4月11日17:00期间登陆考录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4月11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在进行注册时务必记住本人用户名、账号、密码,以便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两种方式进行,参加以考试方式公开招聘的考生,经网上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1∶3(含3),报名人数不满1:3(含3)的岗位将在网上进行公布调剂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如调剂后仍达不到1:3(含3)开考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并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递减或取消这一职位后,原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参加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的考生,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后,可直接进入面试科目环节,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面试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资格审查结果将公布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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