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瑞景中学招聘实施公告(3)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注:招聘期间的安排如有变化,一切通知将公布在天津市瑞景中学校园网(http://www.ruijing.org)。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6681098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6681080
附件:1、2015年天津市瑞景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天津市瑞景中学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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