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烟台招远市卫计系统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27人公告(2)
五、录用及管理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派遣单位,试用期3个月,由招远市金鸿人才派遣公司统一办理试用派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金鸿派遣公司办理正式聘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或合同期间出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不予办理聘用合同。派遣期间,工资和保险等待遇按招办发[2011]21号《招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由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约定。
六、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在考录期间,应当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聘用的,责任自负。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考资格。
咨询电话:8251878
附件:
招远市金鸿人才派遣公司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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