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3)
(2)资格复审和确认(面试前2天)。
面试前两天,各省辖市根据政策规定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和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和确认。历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党员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党员、学生干部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受表彰的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安徽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及逾期未办理资格复审和确认手续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和确认。
(3)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各市分别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沟通、创新应变等能力,按性别分组分别进行。面试后, 按1: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按性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7月上旬)。体检由各省辖市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对象为驻村见习考核称职以上的,以及通过公开选聘面试的毕业生。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参加体检人员须按照各市有关规定缴纳体检费,待正式签订大学生村官聘用协议后,由市选聘办统一退还。未正式签订大学生村官聘用协议的,不退还体检费。
体检合格后,由各市选聘办统一组织填报志愿任职地所在的县(市、区),并根据县(市、区)需求情况,考生个人志愿、考试成绩及籍贯等统筹安排。
(五)公示(7月下旬)。择优选聘对象为驻村见习考核称职以上、体检合格的毕业生;公开选聘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按照各市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各省辖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上报本市拟聘用人员名单,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聘用对象,并在安徽大学生村官园地、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安徽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天。
(六)培训上岗(8月上中旬)。
以省辖市为单位集中举办新聘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班,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由各市选聘办通知。培训结束后,各市统一将大学生村官派送到县(市、区)。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正式聘任协议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省、市选聘办和相关网站的具体通知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省选聘办):0551-62609192;
考务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院):0551-6345790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省选聘办电子邮箱:ahdxscgyd@126.com;
各省辖市及在皖高校选聘办联系电话见相关网站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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