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眼科医院、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4.负责召集项目联席会议,整合部门各小组意见,向部门及院部提交项目建议;
5.负责制定、优化、执行、监督我院演出项目流程,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6.负责演出现场的事务协调;
7.需承担一定指标的绩效任务,负责对本组员工的绩效考核;
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根据我院发展定位和演出指标,在部门主任的领导下,完成指定项目的计划、联络、执行和宣传推广。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两年及以上项目管理类工作经历;
2.热爱舞台艺术,能接受一定的加班工作机制;
3.具备良好的中英文文案能力和口头表达沟通能力,办公软件操作和数据统计报表制作技能娴熟;
4.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开放的职业心态,具备诚实主动、积极高效、勇于接受挑战的工作态度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具备出色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管理协调执行能力;
5.能承担一定指标的绩效任务
(二)演出项目运营专员1人:
岗位要求:
1.年龄30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
2.热爱舞台艺术,能接受一定的加班工作机制;
3.有高度的责任心、团队协作能力,乐于接受新事物,学习能力强,抗压能力强;
4.具备良好的中英文文案能力和口头表达沟通能力,办公软件操作和数据统计报表制作技能娴熟;
5.有较强的执行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6.能承担一定指标的绩效任务。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同时接受院内工作人员及社会人员报名,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邮件发送至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4月18日。请在简历中注明应聘岗位。
2、资格审查
上海歌剧院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通知。(考试时间待定)
3、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经面试确定的拟录人员,除应届毕业生以外,将在报到工作前一个星期由招聘单位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组织进行体检。如若体检不合格者,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的人员,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5、考察
由上海歌剧院人力资源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歌剧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资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100弄10号人力资源部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484678传真:021-62491209
电子邮箱地址: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
监督电话:63868686*2106
上海歌剧院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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