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85名工作人员公告(3)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再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面试组织实施部门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布。
面试工作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员进行监督。
七、考核体检
综合类岗位考核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教育类、卫生类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教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按照专业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除服务基层项目职位考生外,其它受聘人员执行见习期工资。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方案由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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