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淄博第十一中学招聘紧缺人才简章(20名)(2)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六、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高新区纪委(监察局)全过程监督。
咨询电话:
淄博第十一中学组织人事处: 0533—3066180
0533—3066138
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人事科: 0533—3586123
监督电话:高新区纪委(监察局): 0533—3581545
附件:
1、国家重点学科名单
2、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3、2015年山东省淄博第十一中学公开招聘紧缺人才一览表。
4、2015年山东省淄博第十一中学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
5、2015年山东省淄博第十一中学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6、关于XXX同学的学历、专业和在校表现证明。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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