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电子电器产品监督检验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属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持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2、社会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等)和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应聘人员属国有单位正式员工的,还应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各类职业资质和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需出具相应资质或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及资格证书,报考职位需要相关工作经验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如为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发放准考证并贴上本人彩色证件照(与报名时的照片一致),连同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初审、复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技能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的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 (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考察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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