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省信丰县公开招聘36名初、职中教师公告(2)
3、报名考生需缴交考务费150元。
4、体检。预录对象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公示、录取。
(1)、经体检、资格审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办理聘用有关手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内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信丰服务期不少于5年,未满5年的,一律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2)、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事实等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②应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历届毕业生当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③2015年7月10日前不能按时提供报到证的。
六、招聘教师的安排
招聘的教师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学科和性别选择学校。
七、招聘工作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9日-4月30日。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5月4日。
3、笔试时间:2015年5月5日。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示与查分时间:2015年5月7日-8日。
5、说课时间:2015年5月9日。地点:另行通知
6、总成绩公示时间:2015年5月11日。
7、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
信丰县教育局人秘股(县政中心B栋四楼402)。
八、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涉及与本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招聘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报考人在报名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证件,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并经查实的将取消录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在信丰报考。
4、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带入考场,否则以舞弊论处,取消考试资格。
九、公告方式
1、公告时间:2015年4月8日-4月27日
2、网络:信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xf.gov.cn)
信丰教育网(http://www.xfjy.cn)
3、电视:信丰电视台
4、报纸:信丰报
5、宣传栏:信丰县教育局、信丰县各中小学校宣传栏
十、咨询电话:0797-3339466。
本公告解释权归信丰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信丰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五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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