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普洱镇沅特岗教师招聘公告(2)
查分时间:2015年5月25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按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其中免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按参加笔试人员的最高成绩计算。面试前对报考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即对毕业生所持证材料的再次审查,审核需要提供:2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身份证、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但到聘用时必须出示原件方可聘用)、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已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的原件(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交所在学校院系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如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后,按照同一岗位同一学科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县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可由市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调剂递补。面试以分学科说课形式,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
面试时间:2015年5月27日上午8:30
面试地点:镇沅县教师进修学校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将体检人员名单通过云南教育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后,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体检时间:2015年6月5日前
五、审批、聘用
体检合格后,通过云南教育网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无检举即可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六、待遇
聘用后三年内的待遇按云南省特岗教师有关规定执行,三年期满后自愿留任的,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等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1. 在发出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 凡已录用的考生,自通知之日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学校报到者,将取消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3. 在招聘工作中,考生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聘资格,2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本人承担。
4.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在省、市教育部门的领导下,在云南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镇沅教育局纪委 0879-5813867
特此公告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5年4月7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