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金寨县委党校公开招聘41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在编在岗报考人员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签署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并加盖公章。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县人社局、县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中作弊、在考核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聘用资格。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4月29日至30日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持《准考证》、二代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3,报考人数若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为1:2开考或取消、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因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2日前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考试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其中乡镇财政所、分局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卷面分数均为12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按4:6合成笔试合成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专业知识》主要是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普通高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的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合计成绩须达到120分方可进入面试。乡镇财政所(分局)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领取《准考证》时携带相关证件材料等,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请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于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受理。
(二)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
1、在达到笔试合计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笔试合成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时间15分钟。内容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3、合成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总成绩。如同一岗位合成总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合成成绩排序;如笔试合成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专业知识》成绩分数排序;如《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的,则以《专业知识》主观题成绩排序。其中乡镇财政所(分局)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公共基础知识》中主观题成绩分数排序。
为确保应试人员基本素质,确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并在“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体检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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