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金寨县委党校公开招聘41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
六、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聘用建议,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提出聘用意见后,报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 “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出具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县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与管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同时紧缺专业人才享受金寨县《关于引进机关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的若干意见(试行)》相关规定待遇。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九、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实施。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通报到有关单位等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上报省市主管部门,纳入招聘考试黑名单;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由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信息,登陆“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查阅。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和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64-7356153
监督电话:0564-735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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