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青岛市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156名聘用制教师公告(3)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聘用制教师相关待遇:
1.聘用制教师与在编教师统一管理。
2.聘用制教师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均在崂山区政务网站(http://www.laoshan.gov.cn)予以公布。
3、政策咨询电话:88996082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88996651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计划表》)
附件:2015年崂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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