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青岛市市南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公告(3)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成绩、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方案、考察体检和公示等事宜均在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网(http://www.qdsnhrss.gov.cn)公布。有关笔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报名咨询电话:0532-88729570
卫计局事业单位岗位报名咨询电话:0532-88729760
咨询时间:9:00—11:30;13:30—17:00(工作日)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监督电话:0532-88729572(工作日)
一般在工作时间接听电话。
附件:2015年市南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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