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210名工作人员公告(4)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考生在体检后的非递补环节,无正当理由,个人主动放弃资格的,将被记入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诚信档案库,两年内不得应聘我县事业单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以及捏造事实、诬陷举报等扰乱招聘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记入我县诚信档案库,5年内不得应聘我县事业单位。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及其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手续,并在两个月内提供个人档案交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未在期限内提供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报到后要按照有关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夏津县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七、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附件1:2015年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15年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指南.doc
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9日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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