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德州武城县事业单位招聘178人公告(4)
对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发放《武城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服务期限不低于4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简章由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34-6211042
武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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