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2)
面试分教师岗位(考察座谈、说课、试讲、答辩环节,个别岗位有技能测试环节)和其它岗位(考察座谈、答辩环节)两类进行。学校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1、考察座谈环节:以座谈会的方式主要考察综合素质:性格、为人、个人修养、应变能力、专业能力、发展潜力、工作态度、团队精神、对岗位的认识与理解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让应聘者了解所应聘岗位的现状、发展前景、岗位职责、个人发展方向等方面的情况。该环节不计分。
2、教师岗位面试:含说课、试讲和答辩三个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三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说课成绩(25%)+试讲成绩(25%)+答辩成绩(50%)。另外,软件技术专业骨干教师岗位需增加技能测试环节,其面试成绩=说课成绩(25%)+试讲成绩(25%)+答辩成绩(25%)+技能测试成绩(25%)。
3、其它岗位面试:采用答辩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答辩成绩。
4、面试成绩作为此次公开招聘的最后录用分数,且必须超过80分者方可录用。
(四)体检
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及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标准,其中教师岗位体检依据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考试成绩相同时,可以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人选。拟聘人选由学校组织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聘用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广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及学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新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2015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到我校报到工作方可招聘有效,逾期则招聘结果无效。
(七)递补
如拟聘人选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则可根据实际情况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所需人数的1:1重新确定体检人选。
三、其他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 在我校以往的公开招聘考察不合格的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四)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4835229(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孙老师)
(五)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734666(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赖老师)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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