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洛阳灵宝市引进卫生专业人才实施方案(2)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报名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全面、客观、公正。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应在同岗位报名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其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引进岗位及人数、引进条件、引进工作程序和聘用结果,同时邀请灵宝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强引进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本实施方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一院、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及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由灵宝市公开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8-8864903
灵宝市卫生局: 0398-8856265
附件:1、2015年灵宝市公开引进卫生专业人才计划
灵宝市卫生局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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