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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关于四川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公告(3)

A+ A- 2015-04-21 11:22  |  四川人事考试网  |  责编:钟鸿松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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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报名资格审查按属地划分进行。首次报考人员对其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再于2015年1月5日至2月5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公章后,并持学历(学位)证书和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需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携带上网自行打印的本人所填报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申请表》;报考相应专业(即增项)的人员还需提供已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电话: 85222456、85452707、85439923)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市(州)考试机构留存备查。对所有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查部门还须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管理信息平台(简称考务通)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相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3.各地考试主管部门须对本地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考试机构应密切配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各地考试主管部门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1.新考生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在完成新上传照片并经本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照片审核确认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省报考二级建造师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受理现场缴费。

  2、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的规定,报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5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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