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省政法干警考试招考684人公告
根据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我省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工作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四川省法院网站www.sccourt.gov.cn、四川警察网www.scga.gov.cn、四川省司法厅网站www.scsf.gov.cn发布):
一、招录单位、培养院校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684名。招录单位和职位、培养院校、专业及培养方向如下:
(一)招录单位和职位
法院系统33名,检察院系统47名,公安系统500名,司法行政系统(含监狱)104名。具体职位和名额见《2014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职位表》(随公告发布,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培养院校
四川大学46名,西南民族大学32名,四川警察学院500名,中央司法警官学院13名,上海政法学院68名,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3名,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人。
(三)专业及培养方向
1. 专科试点班实行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为县级人民法院培养的专科试点班2名。
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的专科试点班23名,其中监狱单位10名。
2. 专升本试点班实行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为县级人民法院培养的专升本试点班9名。
为县级公安机关培养的专升本试点班350名。
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的专升本试点班3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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