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公务员考试笔试后必做的十件事(3)
第七,面试内容的准备(面试资料>>)
1.面试礼仪
面试礼仪是获得考官青睐的重要因素。这种评判标准源自内容和形式两方面,内容通过试题作答来观察,而形式便从考生走上考场就开始了。在面试测评要素表中,礼仪一般占5%—15%的权重,也是考生较易掌握的分数。礼仪是气质的表现,气质源于内涵,内涵源自积淀,积淀有赖于日常习惯。
2.考生需从行为习惯和能力上进行调整和提升
从以往的面试情况来看,考生需要纠正三种习惯:语言习惯、行为习惯、思维习惯。这三种习惯的纠正并不是割裂的、相互独立的过程,而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这三种习惯的纠正过程也可以称之为“角色定位转换”。
从考生进入公务员面试备考时起,就要进行身份定位的转换,具体而言,就是将个人日常语言转换为政府语言,将个人行为模式转换为政府行为模式,将个人思维立场转换为政府思维。任何一种习惯的形成或改变都需要时间,考生要成功纠正这三种习惯,实现角色定位转换,就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去有意识、不间断地培养。这从短期目标来说是为了本次面试,而从长远目标来说,这是在为日后的公务员职业打好基础。
此外,考生需要着重提高两种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众所周知,公务就是公众事务,也就是说,公务员的工作是在为人民、为社会、为国家进行服务,是在解决人民生活中、政府运作中、国家社会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往往是纷繁复杂的,这就要求考生培养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实战演练
备考中需要重复一种方法:实战模拟练习,要求考生在学习知识、掌握技巧之后,不断地进行实战模拟,这样才有可能在真正的面试中胜出。只有把模拟当作正式面试,才能在将来把面试作为一次模拟。
4.关注时事热点(时政热点汇总>>)
公务员面试题时常会涉及对时事热点的分析,所以考生在备考中一定要关注时事热点,为答题做出知识积累。
第八,关注面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法律专业知识成绩)+ 笔试加分;
面试总成绩 = 面试成绩×(100%-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3 + 面试总成绩)×50%。
上述成绩中,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
第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及胜出规则,根据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仅人民警察岗位)、体检和考察人选。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一)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岗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其他岗位考生无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文件执行。
(二)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察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只在初次出现的阶段进行一次性递补。
第十,拟定录用
招录机关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最后,华图网校希望上述十件事可以帮助各位备考的考生做到有备无患,顺利通过面试!想知道更多云南公务员备考技巧和知识,请登录云南公务员考试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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