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招聘公告(2)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初审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5月12日8时-17时到我院人事科(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四楼),凭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资格初审,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否则,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本专业、本岗位基础知识和技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15年5月13日9时--11时 (120分钟)。笔试地点: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四楼会议室。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于5月14日在医院网站(www.hbs6yy.com)发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医院网站上随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一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医院网站(www.hbs6yy.com)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4年、2015年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录取证明(招生底册)。最高学历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普通类的,应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加试或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我院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医院网站(www.hbs6yy.co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和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凡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或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附件: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201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政策咨询电话:0312-7750682 (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
2015年 4月 21日
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201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2015年 4月 21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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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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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历 (高中开始) |
起止时间 | 毕业院校 | 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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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承诺 |
我承诺如下: 1.如与其他单位签有就业协议,将自愿承担协议所规定的违约责任。 2.保证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执业资格证等,否则同意单位有权取消我的聘用资格。 3.保证以上所填信息及所提供的所有应聘材料真实可信,如一经发现虚假,同意单位在任何时侯有权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凡因本人原因,无法办理就业、流动等聘用相关手续的,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签字(打印无效):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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