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体育学院招聘公告(2)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体育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外地报考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由河北体育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体育学院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15年5月18日9时00分--10时30分(9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河北体育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hepec.edu.cn/)发布并及时电话告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试讲、专业技能展示和回答专家问题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河北体育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 (http://www.hepec.edu.cn/)发布并及时电话告知参考人员。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以技术为主的教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70%;以理论为主的教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的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体育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河北体育学院网站(http://www.hepe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河北体育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336283(河北体育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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