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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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临时工作人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市公积金中心办公室文秘人员岗位工作人员1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家庭、户籍所在地为招聘岗位的贺州市辖区人员。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住房公积金事业。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岗位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新闻、文秘专业。
(六)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8日至1997年4月8日期间出生)。
(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以及在报刊发表过文章的优先。
四、招聘方式
(一)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内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体检。
1.考核。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
2.体检。组织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5年4月17日-4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恕不受理。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两张;以及在报刊发表文章的复印件。
(三)报名地点。贺州市新风街50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楼三楼,中心办公室)办公室电话:0774-5124809。联系人:杨科长,手机:13347589688。
(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聘人选、公示
(一)确定拟聘人员。面试、考核、体检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二)公示:拟聘人选确定后,在贺州市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予以聘用,并按照本单位同类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八、聘用人员待遇
(一)试用期两个月,每月基本工资1210元。
(二)正式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月基本工资2000元左右,并且办理相关“五险一金”手续(“五险一金”指养老险、医保险、失业险、生育险、工伤险和住房公积金)。
本招聘简章由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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