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江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核公告(2)
四、体能素质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素质测评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组织实施,全市集中、统一进行。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一)体能素质测评时间:4月30日上午7:00开始。
(二)体能素质测评地点:请留意《江门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素质测评通知书》。
(三)体检测评项目和标准:
项目 | 男子组标准 | 女子组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4〞1 | ≤14〞4 |
男子1000米跑 女子800米跑 |
≤4′25〞 | ≤4′35〞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30厘米 |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精神,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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