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东莞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核公告
2015年东莞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核公告
各考生: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56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核、体能测评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和招录机关共同组织实施。
(一)资格审核的对象
根据《关于划定我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合格分数线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53号)精神,报考我市公安机关法医类职位、监管场所医学类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85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49.5分;报考我市其他职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4分。
资格审核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报考公安系统“公安专业职位”的,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5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请各考生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信息系统查询本人是否入围资格审核。
鉴于往年公安系统体能测评有一定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公安系统资格审核在考生自愿基础上按招录人数1:4进行组织(公安系统“公安专业职位”按1:6进行组织)。因扩大比例进入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为考生自愿参加,故此类人员由招录单位专门通知,不统一公布。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仅在拟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审核不通过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情况下,预备递补人员才可按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
(二)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4月26日至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各招考职位资格审核时间详见附件。
2.地点。东莞市委党校教学楼(东莞市南城区绿色路111号)。
(三)资格审核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用A4纸双面打印)、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其他人员:提供《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用A4纸双面打印)、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
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须有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驻港澳联络办)开具的证明材料。
4.报考具有服务基层项目经历的职位,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上述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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