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林火监测中心人员招聘公告(2)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须在二年内取得见习飞行观察员资质,否则不再续聘。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林业网(www.zjly.gov.cn公告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林业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林业厅(人事处):0571-87399096;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林火监测中心(浙江省航空护林管理站)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399339,13606708620。
浙江省林火监测中心(浙江省航空护林管理站)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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