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厦门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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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建厦门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公告
根据单位发展需要,为充实中心业务技术人员队伍,我中心站将组织开展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劳务派遣制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隶属于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民事业单位,位于厦门市思明区,持有海洋环境预报服务甲级证书、海域使用论证乙级证书和国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具有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环境预警报、海洋灾害评估、海洋环境评价、海域使用论证和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测公正数据的资质。2003年首次通过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认证范围包括水文、气象、水质、沉积物、生物等七大类共111项。
泉州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于2015年1月27日由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泉州市人民政府、惠安县人民政府共建,预报中心依托在国家海洋局崇武海洋环境监测站开展工作,人员组成以崇武海洋站人员为主,不足部分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予以解决。主要职责为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泉州市管辖海域的海洋观测、监测、预报系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泉州市海洋环境监测,组织开展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含海洋灾害)的应急监视、监测工作;负责开展泉州海域海洋环境预报、海洋灾害警报工作,发布常规预报、海洋灾害警报、专题保障预报等。
二、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厦门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的范围面向社会,户籍不限,年龄不限,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普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安心应聘岗位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历和技能;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技能测试、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邮箱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按照我单位要求将应聘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邮件至xmrsk@eastsea.gov.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名称+考生姓名”(请勿重复投递)。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4日-5月10日,以邮件收到为准,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邮件发出后可与我单位人事部门电话确认(确认电话0592-5905386)
(二)网上提交以下应聘材料:《2015年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证明、学位证明(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生,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且承诺在2015年9月之前获取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以及能证明本人在校或者工作期间的相关业绩材料(含发表论文、参与课题、项目证明、工作能力介绍等)、联系方式。
(三)我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阅,择优筛选,入选人员由人事部门通知面试时间、地点,未入选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根据笔试与技能测试成绩,考察、公示后确定合格人选。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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