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合肥涡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县公立幼儿园招聘公告(3)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该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综合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综合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综合成绩÷1.2×0.6+面试成绩×0.4。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专业科目成绩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卫生、教育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须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涡阳县教育局网、涡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级公立医院、县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中,县级公立医院所聘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五、有关事宜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和培训活动。
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1、政策咨询:0558-7220577(县人社局);
2、监督举报:0558-7213687(县纪委),7212361(县人社局);
3、报名电话:0558-7223817(县教育局),2867659(县人民医院),2860964(县中医院)。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2015年涡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县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
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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