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
三、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应聘采用邮寄或快递方式(电子邮件不接收),请应聘人员将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简历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一起邮寄至学校人事科,信件封面请注明“应聘”字样。寄送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4989号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人事科 邮编:200241
收取应聘资料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5月15日止。应聘信件概不退还,敬请见谅。
2、资格审查
每名应聘者原则上只能报名应聘一个招聘岗位。学校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3、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照1:2的比例进行面试考核。学校将统一通知面试时间和要求。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教学素养,采取现场笔试、答辩、试讲、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管理岗位采用笔试与面试结合方式,根据笔试、面试综合表现确定拟录用名单。
4、身体检查
通过面试考核人员的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实习
由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后通知实习。
6、拟聘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实习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 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54871875 监督电话:64500551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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