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济宁市第五批海外人才引进“511”计划报名公告(2)
创业人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学位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4)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5)商业计划书;(6)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报时间截止到2015年7月31日。
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国内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也可申报参评,评审通过后,纳入“511”计划管理,参照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联系电话:0537-2967985;电子邮箱:zgjn511@126.com。
附件:
1.济宁市引进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书.doc
2.济宁市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doc
3.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xls
济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4日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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