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招聘6名警务辅助人员简章(2)
五、体检
体检有关要求:2015年5月4日早上7:30集合,集合地点电话通知,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400元体检费,空腹参加。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如经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空缺,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
到低依次补入。电话通知进入培训人员名单。请进入培训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资格,空缺人员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入。
六、政审
按照体检合格人员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政审的内容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政治表现等情况。如经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入。
七、聘用、待遇和培训
(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
(二)试用期间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法律法规、警容警姿和作风养成训练等。
(三)被聘用后,工资不低于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附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
2015年4月20日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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