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潮州市金山中学、高级中学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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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潮州市金山中学、高级中学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教师公告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潮州市金山中学、高级中学定于2015年5月12日在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15年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15年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且本科阶段为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需具有教师资格证);2015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需取得学士学位)。
(二)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应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具体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见附件:《潮州市直属部分学校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2015年教师职位表》。
(三)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择优的原则,按应聘者报考科目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成绩不及格者(总分100分,不满60分者视为不及格)不予录用。具体分配优先考虑应聘者的志愿。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
1、应聘者报名时须带齐如下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③ 个人简历;
④本科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报名时报名者要保证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 2015年5月12日上午8:30—11:00。
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一楼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五)资格审查
潮州市教育局按照招聘范围、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供资料(包括成绩、获奖等表现情况)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与潮州市教育局签订意向书,同时确定为参加教育教学水平能力考试对象。
(六)考试
1、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5月12日下午进行。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2、考试形式及内容:考试以面试形式测试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能力。内容包括本学科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学常规、教学技能等。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能力等。
潮州市教育局和具体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的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的拟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八)考核
潮州市教育局和具体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综合情况。
(九)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同时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 (www.gdcz.lss.gov.cn)、潮州市教育局教育信息网(www.gdczedu.net)公示7天。
(十) 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潮州市直属学校聘用的事业编制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到潮州市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潮州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280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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